新民晚报记者刘歆摄“双减”以后,如何对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转线上”“转线下”“换马甲”等隐形变异行为作出相应处罚,一直是行政处罚上的一个空白。近日,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通过法治方式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立法创新针对性强有家长向记者透露,有个别家长在班级里撇开老师单独拉群,私下“攒课”,即“众筹私教”,补课地点也十分隐蔽。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确实出现了学科类校外培训由“地上”转入“地下”的情况,这类培训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形式存在于楼宇中、居民区里。教育部将治理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仅“双减”后第一年就在各地共发现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多项,仅一个寒假就查处了以“一对一”等方式违规开展培训行为人次。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成员董圣足,昨晚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是这次出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所要监管和处罚的重点。现在常见的有网络会议、直播补课、“一对一”“一对多”,以及借文化咨询、课后托管、夏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它们都没有经过审批,都属于隐形变异培训,这在过去都是查处的难点。同时,校外培训市场还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情况,在相关部门注册的有些机构并没有取得学科培训资质,却擅自开展学科培训。有的线下机构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开展线上培训,有的线上机构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开展线下培训,还有非学科类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这次都将纳入《办法》处罚的范围。《办法》另一个重点,是强化了机构预收费的监管。现实中,有些机构并没有很好地执行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的规定,有的还以各种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费,这里面就潜藏着“卷款跑路”乃至“爆雷”的风险,对这样的行为,《办法》也明确要加以重点处罚,这将有利于保护广大家长的权益。据董圣足介绍,在出台《办法》前,教育部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针对现实情况,这次《办法》在立法体例上还有一个创新,就是采取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做法,在明确处罚总体规则的同时,厘清了处罚的具体程序,这样就便于基层的实施和操作。找准问题突破难点此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出台,特别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