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截止时间
年1月4日。
二、支持方向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先进数字技术应用,大力发展在线教育、数字金融与保险、智能体育等;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服务贸易企业开展各类数字化改造,提升数字化水平。
南海区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项目申报
三、支持对象、标准
(一)支持对象
支持企业须为在广东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类系统(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信息管理应用、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填报数据,在支持期限内实施数字化改造(转型)项目的服务贸易企业。
(二)支持期限
年1月1日-年12月31日。
(三)支持标准
对服务贸易企业运用先进数字化应用、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项目,按照项目成效、项目投入等进行综合评分,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支持期间项目投入总额的50%、单笔不超过万元,不足5万元的不予支持。
四、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入库项目:
(一)实施单位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二)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和进口替代等。
(三)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四)支持内容含有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
(五)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六)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七)申报对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