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学术研究——
中华家教
年
第4期
摘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建设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体系建设质量的关键,而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和任务之一是指导者专业标准的建立。在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高度重视、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从规模化走向专业化。本文以国家的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家庭教育的现实需求,以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为依据和参考,对《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进行了初步探索与构建。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实施建议
作者简介:
柳铭心
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副研究员
霍雨佳
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研究员
一、构建《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的意义
(一)贯彻落实我国家庭教育法律和政策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父母和家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1]为保障和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律和文件。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明确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职责,而且从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提出国家和社会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3]。
法律和政策从不同角度对当前家庭教育的主体、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角色定位和专业发展等作出了规定,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和有力保障,构建《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正是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政策的具体举措。
(二)促进我国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从规模化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建设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4]从《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中可以看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有家庭教育讲师团个,讲师团成员共19.4万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志愿者.1万人。可见,我国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面向儿童和家长具体开展的指导服务,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受过专业和系统培训的人员,即家庭教育指导者,才能够胜任。
从“十三五”评估报告中可以看出,目前家庭教育工作者以兼职人员为主,多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志愿者组成。由于目前国家还未出台相关职业标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普遍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基本上以短期集中培训为主,组织培训的机构比较繁杂,培训内容普遍缺乏系统性。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各地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从规模化转向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已经成为规范家庭教育发展,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必须解决的问题。培养高水平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在稳步扩大队伍规模的同时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已成为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5]这些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专业标准》的建立。明确家庭教育指导者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能够为指导者的培养、准入、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发展是职业化的基础和前提
随着我国对家庭教育事业的日益重视,尤其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更是“国事”,国家不仅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人,更是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和社会支持家庭教育的义务。[6]《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7条、第28条明确提出要推进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第47条则明确要求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7]可见,在“家庭教育指导师”正式进入人社部《职业大典》之前,其已作为职业角色存在于实践工作领域,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职业化建设势在必行。
“专业化”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在教育层面表现为一种学业类别,在职业层面则意味着具有不可替代性。[8]目前我国高校家庭教育学科课程建设薄弱、学科体系尚不完善,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师范生较少,工作者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也较低。[9][10]作为专业人员,严格的专业培训和持续的主动学习是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路径,由此才能使指导者具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理念,以及相应的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11]
而“职业化”则是指一种工作状态的专门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稳定化。[12]从职业化的界定中可以看到家庭教育指导者职业化的相关内涵: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者职业化需要具有职业标准、准入机制以及考核评价机制;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者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通过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培训,从而在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上符合家庭教育指导者职业规范和标准。
因此,可以看到,对已经从事或即将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其专业化发展是职业化的基础和前提,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职业化进程。[13]《专业标准》的制定能够在推动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同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职业化发展。只有以专业化发展为基础,家庭教育指导才能够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职业。
二、构建《专业标准》的依据
(一)以全国家庭教育总体规划为政策依据,明确《专业标准》的定位和目标
作为家庭教育主责部门,近年来妇联、教育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上有力地推动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尤其是我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系列文件的相关内容,体现了妇联、教育等部门在推动我国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方面具体落实举措的发展变化。
从《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开始,我国就提出要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组建骨干队伍。[14]《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化发展路径。[15]“十三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人员专业标准和培训规划。[16]在前五个规划的持续推动下,《关于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不仅按不同类别将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三支队伍,还相应地指明了责任部门,为我国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17]
《专业标准》是依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有关家庭教育指导者培养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要对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结构要素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家庭教育指导者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并能引导工作者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因此,《专业标准》必须以全国家庭教育发展规划等为政策依据,充分体现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先进性,为规划中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支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为理论依据,明确《专业标准》的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者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因此家庭教育指导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同时,家庭教育指导又具有“师范性”的特点和属性,也就是指导者的工作是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方法、提升养育孩子的能力。因此,构建《专业标准》应当参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以下简称《大纲》),以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教师专业标准》),以这些政策文件作为构建《专业标准》的理论依据。
《大纲》从适用范围、指导原则、核心理念、分阶段指导内容及要求、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进行了科学的规范以及清晰和具体的说明[18],是全国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专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为指导者应具备的专业理念、知识和能力提供了参考。《教师专业标准》从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两方面对教师专业标准进行了界定,基本理念主要包括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维度,是所有教师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内容(维度、领域、要求)主要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部分。[19]
有研究者从专业伦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对家庭教育指导专业素质进行了界定:专业伦理主要包括公益为先、儿童为本、家长主体;专业知识包括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专业能力包括观察与了解指导对象的能力、指导活动的设计与实施能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能力、与家校社的沟通与合作能力、专业学习与反思能力等。[20]还有研究者提出家庭教育指导者除身体健康、具有指导精力、热爱指导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专业态度外,还应该具有有关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21]
因此,《专业标准》的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应以《大纲》和《教师专业标准》为参照,同时结合家庭教育指导者工作的定位和特点进行构建和编写。《专业标准》的整体框架包括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实施建议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内容分为“维度”“基本领域”“基本要求”三个层次。“维度”包括专业伦理与道德、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本领域”为每个维度所包含的领域,“基本要求”为每个领域的若干项具体要求,即从专业伦理与道德、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四个维度对基本领域分析的结果,是家庭教育指导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三)以当代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为现实依据,加强《专业标准》的时代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需求是指导服务体系建立的内在动力和决定因素。[22]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的变迁,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也发生了变化,核心家庭取代传统的大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模式,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隔代教养家庭等新的家庭形式开始出现。家长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教育理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家长在生活实践中所面临的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23]比如,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开,我国正式进入“二孩”“三孩”时代,这给本身是独生子女的“80后”“90后”父母带来巨大的挑战,“二孩”“三孩”家庭的教育指导需求也日益增多。再比如,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倾向,家长对孩子在学习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