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目的的内涵
(一)定义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国家和社会教育机构、学生家长、教师等都对新一代寄予这样那样的期望,这些期望也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的总的要求。
(二)地位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它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教育活动有指导意义。
二、教育目的层次结构
(一)教育目的(国家)
(二)培养目标(学校)
(三)课程目标(学科)
(四)教学目标(课堂)
三、易混淆的概念
(一)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思想,是总的教育方向。包含教育性质和教育方向,教育目的,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和根本原则。
教育方针包括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二)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
教育目的是一个国家对其各级各类学校总体要求,培养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制定的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或某一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是国家总体教育目的在不同教育阶段或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的具体化,二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四、教育目的的意义与功能
(一)意义
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出发点和归宿,在教育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同时它也是全部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灵*,是教育的最高理想。
(二)功能(评选挑相机)
1、导向功能
教育目的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
2、选择功能
为教育内容的选择确定了基本范围,保证了教育能够科学地对人类丰富的文化作出有价值的取舍。同时,教育目的也为选择相应的教育途径、方法和形式提供了依据。
3、激励功能
教育目的是对受教育者未来发展结果的一种设想,具有理想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具有激励教育
行为的作用。
4、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既为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又为检查和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提供了衡量尺度和根本标准。
5、激励功能
教育目的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一旦偏离教育目的的航向,教师和学生均可以依据教育目的的指引及时调控和监督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