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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家庭教育成赚钱生意代表委员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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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梁丹彭诗韵项佳楚

“不限经验、学历门槛”“收入轻松过万”……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广告显著增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胡卫向记者表示,他发现,当前一些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的过度营销造成新的社会焦虑,甚至存在异化为学科“私教”护身符的现象。

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乱象为何产生?又该如何化解?

市场需求升温,催生虚假宣传等问题

“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履行的责任,更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教育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表示,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要求,父母及监护人有接受家庭教育培训、指导的义务,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机构、个人看准了家庭教育的市场前景,开始迅速介入这一新兴的职业教育市场”。

一组数据印证了这一分析。今年两会前夕,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87.1%的家长最想“提高自身家庭教育素养”。

在胡卫看来,家庭教育指导相关需求的不断升温,催生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的一些问题。

张志勇注意到,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过度宣传甚至虚假宣传,如声称考试合格后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可作为能力评价、考核和从业的重要凭证,能为持有者带来不菲的收入回报。

但通过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信息,记者发现,目前,家庭教育指导师并不在我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也没有相应的评价机构能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所谓含金量极高、证书终身可查、全国通用等说法,只是一些市场化培训机构的宣传。”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姚爱芳表示,当前,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的无序化发展,既不利于满足家长、教师等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的需求,也不利于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加强把关监管,引领培训市场规范发展

在家庭教育指导已进入专业化范畴的当下,如何引领其规范化发展?

“必须严格遵循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各项规定,同时对接‘双减’政策的相关要求,加强政策指引和行政监管,以遏制家庭教育培训市场的失序行为。”胡卫说。

“民政部门要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加强行业自律自查,不得参与举办营利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同时严把培训资质的入口关和培训质量的出口关。”胡卫表示,要重点打击各类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张志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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