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年度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计划》,对年度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2-: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审计人员可以按规定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但须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竞聘推荐参加评审。)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为参加年度至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持有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人员。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自任职满一年后的4个年度内,出具年度(含)以后取得的合格证明可以申报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不作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作为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审计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