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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教育总长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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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益、赵晓耕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第四版)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该书对于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的解释,存在偏颇之处。该著对于蔡元培文章的发表日期,并未给出特定日期,且与学界广泛认同的年2月的发表日期不同。其认定蔡元培之文年2月发表于《临时*府公报》,又于是年4月发表该文之“初稿”,显然,存在理论与事实上的违背处。

朱立元主编《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该书对于蔡元培文章的日期,更是引用错误,将文章发表的日期写为“年1月”。

曲铁华《中国教育名著导读》(教育科学出版社年版,第页)中,记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发表于年2月8日”。很显然,这是不完全、不周全的。

曲铁华《中国教育名著导读》

陈学恂主编的《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中册)收录蔡元培之文标注的日期为年2月11日。其依据为《临时*府公报》(年2月11日出版)。且就该篇在《民立报》(年2月8日、9日、10日)、《教育杂志》(年2月10日)、《东方杂志》(年4月)的发表情况作了说明。

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

其实,蔡元培之文,并非如华东师大版《中国教育史》(第四版)所述的那样,“以《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为题,重新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事实上,蔡元培之文发表于年《东方杂志》(年)第8卷第10期,题名为《教育部总长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而非“《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而《中国教育史》(第四版)之误,同样出现在喻本伐、熊贤君著《中国教育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年版)中。

喻本伐、熊贤君著《中国教育发展史》

同时,有学者沿用了以上观点。如认为:“对于学者与民众的呼应,蔡元培又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改名为《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在《东方杂志》发表于以回应。”(但昭彬《从民初教育宗旨的制定过程看官、民教育之互动》一文,选自周洪宇著《教育活动史研究与教育史学科建设》,年版,第页)。有学者认为,《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为《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为两文。它们发表时的题目、发表时蕴含的作者的意图,均不同。

关于《东方杂志》发表之蔡元培文,是否为《对于新教育之意见》的更新版(主要指标题、意图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比对两文的内容,查阅两文原版文献的标题这两个途径予以回应。以此,可以解决两文是否为同一文,以及“《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是否果如学者所引用、所论述的那样这两个问题。我们认为,这样的工作并不是多难的,而关键在于识别其中的差异点,以辨别两者的真正的相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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