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杨祎)近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介绍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举措。
教育部*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在会上介绍,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第十条规定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买卖。
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阅学生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答记者问(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
在实践操作中,对成绩、名次等专业信息公布将如何把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小惠表示,《规定》已经明确了学生、家长对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成绩的知情权。同时,成绩又是个人的信息,学校应当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待学生和家长,而不得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发布。
此外,据记者了解,《规定》落实“破五唯”的要求,明确禁止学校宣传升学情况,避免唯分数、唯升学率对学生和学校进行评价,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学校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