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取向的课程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课程理论,以施瓦布和斯滕豪斯为代表。二者的课程论观点非常相似:都反对自上而下的课程变革和脱离具体教育情境的课程开发模式,强调实践的重要意义和教师在课程开发中的重要地位,认为课程开发不能脱离实践环境。鉴于他们对实践问题的强调,可以将其理论统称为实践取向的课程理论。
施瓦布的课程思想首先体现在对传统课程开发模式的批判上。在年发表的《实践:课程的语言》一文中。
施瓦布开宗明义地写道:“只有课程事业在总体上从理论追求转向其他三种操作模式后,课程领域才将有一次新的复兴,这三种操作模式是实践、准实践和折衷。”
可见,这三种操作模式即“实践”、“准实践”和“折衷”是实践的课程观的核心,通过基于实践的课程操作模式,才能开发出适合实践情境的课程。
其次,施瓦布提出了课程审议的方法。所谓“审议”,就是与课程相关的人员都参与有关课程问题的探讨,对课程的因素和事件进行鉴别,明确意见的分歧,从而权衡不同的立场,达成一致的观点。
“审议”是施瓦布所倡导的实践的课程观的基本方法。最后,施瓦布还提出了课程的四个“并列要素”,即学科、学习者、环境和教师。之所以是并列的,是因为对于课程编制来说,这四者缺一不可,不能因为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其他三个方面。
这一观点对结构主义课程所坚持的学科中心主义的课程观进行了批判,看到了知识之外的其他要素对课程的影响,体现出